调查案例
离婚时彩礼是否能退还,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彩礼退还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双方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过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向对方交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收受的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使双方已经按照合法程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未能真正意义上地共同生活,离婚时向对方交付彩礼的一方同样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还所收受的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婚前给付的彩礼导致给付人的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也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通常是指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彩礼退还的注意事项
以离婚为前提: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的,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彩礼给付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实际案例
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例,原告和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并快速确立了恋爱关系,后登记结婚。结婚登记前,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彩礼6万元,并购买了“五金”首饰等。婚后二人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返还“五金”首饰及现金彩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没有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基础,最终引导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原告“五金”首饰及现金彩礼。
综上所述,离婚时彩礼是否能退还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果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之一且能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则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可能不予退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双方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